自从2006年12月,国务院批复中国第一个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成立至今,综合保税区一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2021年7月19日,中国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该办法作为综合保税区的配套管理政策,是海关总署针对综合保税区专门制定的首个系统性管理办法,极具里程碑意义。
2021年8月9日,为了让企业刚好了解综保区相关政策,中国关务在线特邀请中国报关协会决策咨询专家组成员深圳市天地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熊斌老师做一期线上公益《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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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参会人数将近1500人,会后反馈效果良好,相关参与人员表示更好的了解了综保区的相关政策,收获感满满,同时也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从不同维度提出了独到见解。
会议上,熊斌老师结合综保区企业现实性需求,以及众多综合保税区管理单位的反馈修订意见,对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保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逐条对比,厘清《综保区管理办法》相对于《保税港区暂行办法》的重要变化、变化原因以及对综保区企业、产业转型升级产生的影响,此外还发布了11条修订意见,得到了广泛关注。
附:
* 逐条比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的11条修订意见(文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