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好帮手  企业好参谋

卓越的贸易业态创新团队 | 优秀的国际贸易合规专家 | 遥遥领先的AEO咨询团队
您的位置:
分享 | 杜绝一事一议:论企业常态化主动披露与合规保障机制建立

一、海关完善主动披露制度新动态

2019年10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61号),首次明确了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自引入“自愿披露”概念到2016年正式将“主动披露”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及其配套制度中,中国海关通过在法律层面对主动披露进行明确、完善程序和标准,巩固了该制度实施的基础。不过,相关规定涉及的前置条件较多,比如,《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排除情形:1、报告前海关已经掌握违法线索的;2、报告前海关已经通知被稽查人实施稽查的;3、报告内容严重失实或者隐瞒其他违法行为的。再比如,《稽查条例》第二十六条、《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等均规定了不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一直没有具体的数额、情节描述等。  

凡此种种都极大地阻碍了“主动披露”制度的充分实施,绝大多数企业持观望之态,再加上某些“主动披露”衍生为“自投罗网”的典型案例,企业各界更是迟迟不敢大胆“以身试法”。


二、“主动披露”给企业合规管理带来新机遇和提出新挑战

 

161号公告健全了管理制度、完善了认定和处置程序以及自报自缴容错机制。

 

按照161号公告规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披露的时间分以下两种情形:1、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只要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不管金额大小均不予行政处罚;2、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的,除了主动消除危害后果,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才不予处罚: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须在10%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

上述规定无疑给企业的内部合规管理带来了福音。161号公告的发布引起巨大反响,受到了行业各界的热烈欢迎,好评率空前!官方及社会各专业机构也都做了大量详细、精准、专业的分析解读。

在广大企业喜大普奔的同时,笔者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企业贸易合规常态保障服务的从业人员,更加关注到“主动披露”对企业内部合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影响。

“主动披露”制度无论是对海关管理还是企业自身合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随着当前全国范围内国家信用体系的逐步确立,推进海关治理体系重新构建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要靠深化通关改革来实现。而改革的切入点,就是要形成基于信用的通关监管机制,实现守信守法者便利,失信违法者惩戒。海关总署正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体制,其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将企业信用管理嵌入到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流程中,真正使信用在改革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




海关主动披露制度的目的不是单纯的一事一议,更主要的目的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检查,形成企业自律、及时报告、主动纠错、诚信驱动的常态化主动披露和合规保障机制。




从海关的监管要求来看,更希望企业不断提高自我检查意识、自我管理水平,形成企业自律主动纠错的驱动机制,激励企业守法自律、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合规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主动披露制度为企业的自我管理、自我检查、主动纠错提供了一条积极的救济途径,明确的免于、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为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但免于、从轻、减轻处罚不是海关新型监管体制的根本目的,正如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标准(AEO认证企业标准)中内控管理要求企业内审既要有内审制度、内审记录;更要有改进机制及改进成果的展现,表明了海关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更加注重企业内在的管理水平不断改进提高。而企业主动披露的违规情事往往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存在问题的表现结果,哪怕是疏忽、粗心大意等“不起眼”的小问题无不是企业的复核程序是否有效执行、员工培训是否落实等规章、流程的瑕疵外在表象。

因此企业在主动披露相关违规情事的同时,应首先通过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的重点梳理、分析该情事出现的原因,找到问题的内在关键点:属于制度缺陷的要完善管理制度、流程;属于没有落实的要强化落实执行措施;属于行业经营规律或创新与实际监管规定存在不符的,需要系统梳理、全面与海关反馈沟通……。否则披露了表面现象,而造成违规的原因仍然存在,治标未治本,同样的违规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不应只关注主动披露是否可以免于、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结果,甚至为了“主动披露”而披露、或一再披露同样原因造成的差错!而应该聚焦于逐步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优化、提升管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违规情事一再发生。企业主动披露的基础应该是建立在更全面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深入加强企业管理理念、更细致梳理企业管理体系、更强化企业业务流程中的复核监督机制并切实落实执行上。唯有此企业才能真切地享受到政策红利;真正使得“主动披露”成为进行合规管理的强有力保障措施,成为加快企业合规建设步伐、实现合规管理的有效途径。

写到此,笔者忽然想到一句笑话:知错能改,改完又犯,犯了再改,千锤百炼!如果主动披露时的“错”、“改”、“犯”均停留在同样的内涵上,那这样的“主动披露”将会成为笑柄!也绝不是监管部门和企业内部合规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只有通过纠错、完善不断赋予主动披露行为中的“错”、“改”、“犯”以新的内容,经过这样“千锤百炼”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才能确保企业经营长久,并且做大、做强!


三、天地纵横主动披露顾问服务


深圳市天地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国际贸易全流程综合顾问服务机构,自2016年中国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建立以来,已经先后为近100家企业提供了主动披露的专业顾问服务,欢迎联系、咨询交流。


联 系 人:高级合伙人、高级风险防控顾问 胡忠 

咨询电话:13823611612

咨询邮箱:samhzh@mbase.org.cn


助力成功落地,共享智慧实践


卓越的贸易业态创新团队

优秀的国际贸易合规专家

遥遥领先的AEO咨询团队

咨询热线:13828765252 13554823445 

天地纵横产业研究
天地纵横外贸一席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