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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中美加征关税双向排除机制的诞生、作用及其应用浅析


产生背景


中美加征关税由来

自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同时就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有悖于中美双方磋商已达成的共识,严重侵犯中方的合法权益,威胁中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对此中方调整加征关税措施,是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应。中方希望,美方回到双边经贸磋商的正确轨道,和中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争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由此拉开了中美双方加征关税更加激烈的贸易战序幕。


中美加征关税双向排除机制的诞生、作用及其应用浅析



中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诞生

自从中美两国间的贸易摩擦序幕拉开后,其给两国间的企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对此中国也好,美国也好,其都在想办法为本国企业或在本国的投资企业谋求办法降低企业因此受到的冲击和影响。

中方于2019年5月13日,由中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而美国在October 18, 2019发表声明,同时美国发布了关税排除措施的公告,详情如下:

Washington, DC – The 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 announces that on October 31, 2019 it will begin accepting tariff exclusion requests for Chinese imports subject to an additional 15 percent tariff (List 4 tariffs) that went into effect on September 1, 2019.  Exclusion requests will be received via USTR’s online exclusion request processing portal at exclusions.ustr.gov; detail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will be publish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next week. 

Additional exclusions for Chinese imports subject to an additional 25 percent tariff (List 3 tariffs) will be issued next week in response to approximately 150 exclusion requests as part of our ongoing process.”

由此中美双方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的对应机制相继不断的诞生和阶段性的执行和落地。


一、中方排除机制的具体实施措施情况

中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机制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的实施措施情况详见如下:

1、中方根据“税委会公告〔2019〕2号”开始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主要实施情况如下:

根据中方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并制定和公布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

2、中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内容详见下表:

部分

类别

主要内容

申请主体

主要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

可申请排除的范围

主要包括两部分:

1) 第一批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 500 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5 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一》商品,以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 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 7 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商品。

2)第二批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6 号)所附的附件 1-4 商品。

以上两批商品不包括汽车及零部件等已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

申请方式和时间

1)申请方式:申 请 主 体 应 通 过 财 政 部 关 税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网 址http://gszx.mof.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排除申请。

2)申请时间:第一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自 2019 年 6 月 3 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5 日。第二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自 2019年 9 月 2 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

申请填报要求

1)申请排除一个税则税目(8 位,下同)商品填报一份表格。

2)重点应以事实和数据说明以下三方面申请理由:

(1)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的困难;

(2)加征关税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害;

(3)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包括对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注: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排除清单的公布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组织对有效申请逐一进行审核,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相关专家、协会、部门的意见,并按程序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2)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 301 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注:对排除清单公布前已经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3)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主要有两种情形:

(1)一是排除清单按税则税目进行排除的;

(2)二是排除清单所列商品为税则税目中的一部分,且海关有条件退税的,如在税则税目基础上,海关有附加编码。

由此中方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前期申请工作已经开展,并完成。下一步,中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根据中方企业的申请,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二、美方排除机制的具体实施措施情况

美方对中方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机制的公布,以及相关的实施措施情况详见如下: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 301 关税(第 4 批)的声明。其宣布, 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将开始接受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 15%额外关税(第 4 批, 30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排除请求。关税排除请求将通过 USTR官网入口:exclusions.ustr.gov 进行递交。 同时,USTR 将在下周对第 3 批关税排除的大约 150 项排除请求做出回应。

关于此次美方对中方加征关税排除的申请时间及其截至日期如下:

“DATES: October 31, 2019 at noon EDT: The web portal for submitting exclusion requests—https:// exclusions.USTR.gov—will open.

January 31, 2020 at 11:59 p.m. EDT: Last day for submitting exclusion requests.”

根据美国公布的要求,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出排除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有关产品的可替代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等。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其他美方对中方加征关税排除的内容不在此进行赘述。


三、美加征关税排除机制的作用

中美双方相互实施的加征关税排除机制对于受制于中美贸易战以来波及和影响大的企业所产生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真正能够享受到该排除措施所带来优惠的仍然是须通过相应机制申请,并同时获得许可通过的企业才能够享受得到。


四、美加征关税排除机制的应用及其建议

我们通过上述中美双方的加征关税排除机制中了解到企业如想享受该机制所带来的优惠措施,仍然是需要企业根据双方的排除机制的规定时间及其要求进行申请,并经权力机关审核批准通过才能享受。

因此受中美加征关税影响比较大的企业必须熟悉、了解排除机制的具体应用和申请时间的限制;否则很难获得批准,甚至错失良机。对此,为企业能够顺利通过中美排除机制的申请提供如下几点建议:

1、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人员或岗位时时了解中美双方排除机制的动态讯息。

2、企业必须自身精通、了解排除机制的要求、限制时间及具体应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

3、中美双方加征关税排除申请要求的专业性、系统性都非常强,并且还涉及前期其他方面的专业判定。因此需要申请的企业必须及时做出评估、判断该业务是由自身内部人员来办理,还是聘请第三方的专业机构来协助,达成企业的目标。从而避免错过极佳的申请时间,而导致无法享受该优惠待遇。


参考来源: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

2、USTR Statement on Section 301 Tariff Exclusions on Chinese Imports


天地纵横关税排除服务:

深圳市天地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专家团队针对中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机制特温情推出如下企业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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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邮箱:likongjie@mbase.org.cn

咨询电话:13602538859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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