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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营(33) | 综保区区域性加工服务枢纽搭建

在综合保税区打造服务境内外的区域性加工服务枢纽,是盘活综保区产能、联动国内产业链的重要发展方向。但长期以来,国内各海关对综保区内企业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监管口径、执行标准并不统一,存在明显的地区执法差异。即便业内公认“区内企业不使用保税料件、成品全数返回区外”属于纯内贸加工场景,部分地区要求货物进出区强制申领许可证件,部分地区执行宽松豁免政策,监管边界模糊、执行尺度不一。监管差异化导致企业合规判断困难、业务布局犹豫、办证成本不可控,多数企业难以适配各地监管规则,严重制约综保区加工业务规模化、常态化发展。行业痛点凸显:如何破除各地监管壁垒、统一执法标准、打通区内外产业通道,合规搭建高效的区域一体化加工服务枢纽?

一、破除区内外加工制造协同核心堵点

(一)政策突破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56号令,2022年施行)明确,综保区与境内区外之间流转的货物,凡属于许可证件管理范畴,收发货相关企业均需依规申领对应许可证件

2026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6〕40号),其中第十五条优化委托加工监管明确规定: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未使用保税料件且加工成品全部返回区外的,对应料件与制成品进出区环节可免予申领许可证件。

40号文新规精准聚焦纯内贸非保税委托加工场景,专门划定政策豁免范围,直接取消该类业务进出区许可证件要求,正式确立区内承接区外委托加工“双向免证进出”监管模式。该政策落地后,彻底简化货物流转通关手续,打破以往区内外产业业态割裂格局,为综保区闲置加工产能对接国内全产业链搭建便捷通道。

笔者认为,本次新政出台,实现该类业务全国统一法定免证管理,完成行业规则实质性变革。

(二)政策适用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即可享受进出区免申领许可证件政策:

1.业务主体。综保区内加工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生产。

2.物料要求。加工全程不耗用区内保税料件,仅使用非保税料件。

3.成品流向。所有加工制成品全部运回境内区外市场。

(三)界定说明

1.若委托加工业务涉及耗用区内保税料件,仍严格依照海关总署2019年第28号公告执行,区内企业需提前向主管海关报备,且仅对加工增值部分计征税款;

2.本次豁免的许可证件,涵盖各类进出口法定监管证件,包含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钢材、原油、有色金属、废纸等品类)、出口许可证(稀土、钨品、成品油、煤炭、特色农产品等)。

二、区内委托加工业务规范

依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8号公告定义,委托加工指区内企业依托监管期内免税进口生产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对区外入区货物开展加工生产,完工成品运回境内区外,企业仅收取加工服务费并按规定向海关缴税的经营模式。

(一)委托加工业务准入条件

1.企业信用。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2.仓储管理。具备配套生产场地与生产设备,实现委托加工货物与区内保税货物分区存放、分类管控;

3.账册管理。单独设立委托加工专用电子账册,独立核算业务数据;

4.业务红线。无特殊审批许可前提下,不得开展禁限类货物委托加工。

(二)核心业务通关流程

业务整体分为料件入区、账册核销、成品出区三大核心环节:

1.料件入区。加工主料件由区外企业自主提供;如需搭配使用保税料件,必须提前向海关报备。非保税料件由境内(区外)入区,区外企业申报监管方式1427(出料加工),运输方式填报Y(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申报监管方式5000(料件进出区),运输方式填报9(其他);

2.账册管控。在金关二期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内开立委托加工专用加工账册,最长核销周期不得超过1年;

3.成品出区。加工成品全数回流区外,区外企业申报监管方式1427,区内企业申报5100(成品进出区),加工成品与加工增值费用分开分项申报。

(三)征税与副产品处置规则

1.计税标准。仅针对加工增值费用(加工服务费+耗用保税料件成本)征税,区外企业自备非保税料件不计征税费;

2.废料处置。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原则上运回区外处置,属于固体废物品类的,严格遵照生态环保相关法规合规处理;

3.产能盘活。区内企业可充分利用监管年限内免税进口设备开展委托加工,有效盘活存量固定资产,降低企业生产投入成本。

三、委托加工与综保区多元保税业态融合发展

委托加工是综保区联动国内实体经济的核心纽带,可与园区各类保税创新业务深度融合,构建“保税+产业服务”一体化生态体系,最大化释放政策叠加红利。

(一)联动保税维修业务

区内企业依托委托加工积累的生产技术与供应链资源,同步拓展同品类产品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打造委托加工+保税维修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工环节产生的残次品、不合格半成品,可直接在区内完成维修整改与二次加工,延长产品使用周期,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

(二)联动保税研发业务

依托委托加工盘活的闲置生产产能,向半导体、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搭建保税研发+中试生产+批量制造全链条服务平台。区外企业可依托综保区保税研发政策与高端生产设备,将研发样品交由区内企业完成小批量中试,技术定型后直接落地规模化生产,产品可灵活适配出口外销与国内内销两大市场。

(三)联动便捷通关监管模式

1.结合分送集报模式。针对小批量、多频次、短交期的委托加工订单,实行先放行出货、周期集中报关模式,兼顾货物流转时效与通关便捷性,大幅降低高频次通关带来的人力与时间成本;

2.结合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园区仓库可同步存放保税货物与非保税委托加工料件,无需单独增设区外专用仓储场地,实现仓储资源一体化调配,方便企业灵活切换出口保税订单与国内委托加工订单。

(四)联动创新检验监管机制

借鉴多地海关委内加工“合格保证+合规验证+质量追溯”成熟监管模式,在企业落实质量体系管控的前提下,简化产品出区抽样检测流程,仅对强制性认证资质、产品标识进行核验,同步搭建产品质量追溯数据库,实现高效监管与快速放行并行。

此外,委托加工免证政策可与40号文差异化合格评定、出口产品转内销两大新政深度叠加,形成免证通关+简化检测+认证采信全链条政策组合。从非保税料件入区、园区加工生产,到成品快速出区内销,全流程压缩制度性壁垒,真正实现综保区加工产能与国内消费市场、实体产业高效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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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斌,天地纵横高级合伙人、香港新型国际贸易中心董事长、IBC国际易货中心董事,浙江大学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研究员、首届国际贸易服务博览会组委会执行主席、粤港澳大湾区AEO企业发展大会执行主席、中国报关协会智库专家、广东进出口商会高级顾问、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专家顾问、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副会长,出版专著10余部,担任多地政府招商顾问。带领团队,为100多个产业园区(海南自贸港、自贸试验区、综保区、保税监管场所、跨境电商综试区等)提供专业服务;带领团队服务超过1万家外贸优质企业,辅导700多家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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