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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纵横涉外政策每日速递(2015.05.15)

 


目录

政策动态

1、【税局政策】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行业动态

2、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支持外贸转型升级

3、多项政策力挺农村和跨境电商成长

4、海关总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

5、质检总局: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

6、山东烟台建设中韩产业园深化对韩合作

7、无锡新区:打造中韩FTA政策先行先试区争取7月挂牌

 

政策动态

1、【税局政策】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规定,现将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消费税,按以下过渡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按税款所属期分段填写纸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过渡期)》(附件1),其中:

1.所属期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9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前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

2.所属期为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

(二)纳税人于2015年6月申报期内,将纸质申报资料及《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资料不完整、逻辑关系不符的,纳税人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报送。

二、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6月及以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申报纳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5月12日

 

行业动态

2、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支持外贸转型升级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简化出口企业报送的资料,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同时制定创新服务措施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推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从三个方面简化了出口企业报送的资料,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一是企业办理退税认定时,不再需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二是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退(免)税核销时,不需要再提供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三是企业不再填报《出口企业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

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是此次发布公告的核心内容。公告明确,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以外,受托方在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不再需要提供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铁路运输企业申报国际运输免抵退税时,只需填报两张能够证明国际客运和国际货运收入构成的报表,不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为更好地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公告还进一步优化了对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出口退税管理。”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上一年度内,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其出口退税的管理类别将被评定为三类,失去享受针对一、二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措施的资格。考虑到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由于承包的工程建设周期长,按工期进度运送设备材料,大部分都是1年集中申报一至两次退税,公告明确,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在上一年度内,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退税的,其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可不评定为三类。

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总体上国际竞争力相对不足,仍是对外贸易“短板”。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全面推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再次印发通知出台新政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税务部门要及时做好服务贸易出口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宣传、解释、辅导工作,确保每一户服务贸易企业了解和用好政策,做到应享尽知、应享尽享。针对服务贸易出口企业的经营特点,要进一步优化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对于符合规定的零税率应税服务要按时办结,并结合开展税库银联网试点工作,进一步缩短税款退付在途时间。要持续做好出口退(免)税业务提醒服务,及时将提醒信息发送给出口企业,不得因向企业提供提醒服务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还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建立和完善服务出口零税率和免税统计分析体系,及时掌握行业类别、企业户数、退免税额等信息,开展政策效果分析,确保服务出口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3、多项政策力挺农村和跨境电商成长

互联网+”的诸多风口下,农业和跨境两大双向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成为政府今后一段时间主抓的重点。

由商务部牵头会同其他多个部门研究的全国性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目前已制定完成,有望近期面世。此外,今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省将在去年8个省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围,每个试点县中央财政将予以千万级的资金支持,总量将达20亿元。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也迎来密集利好,商务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相关的扶持政策,专家认为,预计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将步入黄金发展期,交易规模将保持30%年均增速,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例将大幅提升。

利好政府动作频频力挺农村电商

近日,政府公布了多项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举措,向市场释放了利好信号。

财政部经建司商贸处处长吴祥云在14日召开的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现场会上透露,2015年,中央财政将拨20亿元专项资金对全国中西部地区的200个县进行支持,每年每个县支持1千万元,如果2015年绩效考核优秀,2016年将继续再拨款支持一年;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在2015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上表示,农业部将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列为20项重点工作之一,将组织企业与地方农业部门开展合作,尤其要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开展产品直配城市社区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试点;再之前,被称为电商“国八条”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提出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

据了解,上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目前已由商务部牵头制定完成,目前正在会同其他多个部门修订,有望在近期正式发布。

根据阿里研究院此前发布的《2014年度阿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报告》。截止到2014年年底,阿里零售平台上经营农产品的卖家数量为75万个,相较2013年增长61%。同时,阿里零售平台上注册地址在乡镇的农村卖家达66万个。与此对应,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再创新高。2014年,阿里平台上完成农产品销售483亿元,同口径相比,较2013年增长70%。2010年至今,阿里平台农产品销售额的年均增速为112.15%。

纵观近年的农村电商,农业部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物流业发展还是不够,成为了现阶段发展农村电商的一大制约因素,尤其是在一些地处偏远的农村,物流的触角还延伸不到。但可喜的是,目前农村电商已经从政府主导、国家投入为主转向多元主体联合驱动,从长期徘徊于信息服务到实现在线交易,农产品电商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亮点跨境电商成外贸增长最快领域

作为“互联网+流通”的另一个层面,跨境电商也迎来密集扶持政策,将步入黄金发展期。

继电商“国八条”后,5月12日国务院出台加快培育外贸竞争优势意见,该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大力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此外,商务部4月3日印发《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提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提高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建立电商企业“走出去”的境外支撑服务体系,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综合发展,培育一批互联网时代中国企业抢占国际市场的“航空母舰”和“排头兵”。加强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另据记者了解,商务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相关的扶持政策。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2014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零售的部分4492亿元,同比增长44%,进口1290亿元,同比增长60%,出口3202亿元,同比增长40%。

据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介绍,出口方面,针对电商企业最关注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不能退税、结汇的问题,海关总署提出了“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模式。截至2015年3月16日,出口业务已累计验放出口清单超过6227万份,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12080票,价值35.91亿元人民币。

进口方面,针对国内居民跨境网购需求旺盛的问题,海关总署提出了“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两种模式,打造阳光跨境直购渠道,为国内个人购买者提供放心、保质的网购环境。截至2015年3月16日,进口试点验放包裹1063万票,货值20.37亿元。

一份大数据报告显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传统外贸年均增长不足10%,跨境电子商务却保持了30%以上的增速。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最快的领域。

业内预计,在系列政策的扶持释放下,跨境电商发展中所面临的支付、物流、报关报检等障碍,将会逐步消除,随着市场需求增加,将使行业迎来加速发展机遇。随着自贸区的深入发展,未来十年将会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黄金十年。预计未来几年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将保持30%年均增速,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例将大幅提升。

预期双向流通领域仍有政策空间

有专家分析称,和一般的电商领域不同,正因为农业电商和跨境电商都属于“有进有出”的双向流通领域,有更多政府介入的空间,所以现在这两大领域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余地。

农村电商方面,农业部调研报告显示,农产品电商主要成本在物流、供应链建设以及缴税。在农产品物流配送成本中,路桥费约占总配送成本的5%左右,在2013年8月1日起将在全国生效的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进项税额取得较少(“路桥费”不是专用票,不能抵扣),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负会有较大上升。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下配送环节,需要整合社会车辆资源,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最终降低农产品消费者价格,但在整合第三方车辆等物流资源方面比较困难。

此外,目前除了少量的特殊农产品可以减免一些税收以外(13%),其他的农产品还是按照17%来征收,税收减免力度不够。农产品电商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流通,目前财政资金通常扶持传统生产项目和流通项目,对农产品电商没有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有的地方在用地、税收、创业孵化等方面给予优惠,有的地方在用电、用网方面都不能保证。

因此,农业部给出多项进一步的政策建议,包括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情况列入有关统计指标体系,并把发展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内容之一;改革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探索并建立适宜的市场准入制度;税收方面,扶持与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联的农产品实体店、农超对接超市;茶叶等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利润薄,目前有些地方规定上缴10%左右的国税、地税,所以建议减轻税负等。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聂林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跨境电商虽然增长迅猛,但依然面临一些瓶颈,例如出口环节,也就是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产品,涉及通关、结汇、商检、退税等多个环节,都还没有实现便利化,这涉及财政部、商务部、海关、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的协调。进口环节,如果物流完全依靠快递这种方式,成本太高,时间太长,消费者体验不好。所以还需要在保税区建保税仓,先把商品通过一般贸易走集装箱成批进口后放在保税仓,消费者下单之后,从保税仓发货,这就可以大大节省成本,消费者也可以在短短的几天内就收到购买的商品。

目前主要的思路还是先试点,通过试点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再去总结推广经验。例如刚刚获批的浙江杭州的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就是一个试点。”聂林海说

来源:经济参考报

 

 

4、海关总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

自5月15日起,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

据介绍,此次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延长工作时间,压缩通关时限。为此,海关内部建立了各部门、各通关环节联动作业机制,形成高效、合理、科学的通关作业制度,并克服长期以来人手短缺困难,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电商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和行业运作规律,并根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量、航班、车次、船期等具体情况,制订详细明确的工作方案,与电商企业共同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是硬指标,但经海关查验发现问题需进行后续处理以及其他需要价格核查等处置的情形除外。

据了解,2012年8月起,海关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城市组织启动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并推出了非工作时间预约通关制度,即,电商在非工作时间有通关需求的,可提前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及时调配人力予以保障。

来源:新华网

 

5、质检总局: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今天,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出意见,要求构建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检验检疫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

意见指出,要着力解决现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不适应、不协调问题,加快建立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要求的检验检疫工作体制机制。要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发展,对试验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下放审批事权和评审权限,鼓励先行先试,加大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力度,尽快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风险评估,制定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不断建立完善质量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保项目,通过现场查验、抽样检测和监督抽查等,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对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采取风险通报、停止销售、强制召回、退运销毁等措施,保障质量安全。

意见要求,对通过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收货人为个人、以自用为目的的,按照快件和邮寄物相关检验检疫监管办法管理。对整批入境、集中存放、电商经营企业按订单向国内个人消费者销售的,实施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据相应产品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项目进行监测。

意见明确,检验检疫机构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商品质量安全责任,推动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秩序,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来源:中国新闻网

 

6、山东烟台建设中韩产业园深化对韩合作

烟台5月14日,中韩自贸协定将于今年正式签订,与韩国一水相隔的山东烟台迎来了更多对韩合作机会。时下,烟台正加快搭建中韩产业园这一对韩贸易新平台,深化双方经贸合作。

日前,一块“中国·烟台中韩产业园”大型户外双面广告牌出现在韩国仁川机场至首尔的高速路上,该广告牌以象征大海的蓝色为基调,配以浪花形式,突出了烟台面朝大海的地域特色。广告牌上还标明了烟台中韩产业园的网址和联系方式,十分醒目。

记者14日从烟台市商务局获悉,正在建设的烟台中韩产业园将成为中韩自贸区产业合作示范区,目前已规划了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新兴产业共生区、临港经济区等区块。该产业园还将引进韩国知名地产开发公司和建筑企业参与园区建设,开发工业地产、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项目,使园区体现更多韩国特色。

与此同时,烟台中韩产业园内还将建设中韩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中韩智慧产业园、中韩文化产业园、中韩健康产业园等一批特色“园中园”。烟台市近期还设立了中韩(烟台)产业园发展基金,推动中韩产业园区建设。

今年4月,烟台经贸代表团赴韩国、日本推介烟台中韩产业园,并在医药健康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等项目上取得了良好的推介效果。

随着中韩自贸区建设的加快,烟台市正与韩国积极推进高端产业等方面合作,包括在新能源领域探索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在物流领域加强航空物流、电商物流合作等。

如今,漫步烟台的大街小巷,韩国元素时不时出现在身边。目前已有约5万韩国人在烟台工作、生活,他们已把烟台当作了“第二故乡”,而烟台在韩国的华人华侨和留学生也达到3万多人。

韩国是烟台第一贸易伙伴、第一进口来源国、第一外资来源国。韩国在烟台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200多个,其中世界500强企业8家,投资领域涉及服装、轻工、电子、机械、食品、建材、海运、商贸等行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

 

7、无锡新区:打造中韩FTA政策先行先试区争取7月挂牌

5月13日,由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和韩中发展促进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韩民间高层联谊活动”在北京举行。图为无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舒飞跃发言。

北京5月15日讯“第五届中韩民间高层联谊活动”13日在北京举行,无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舒飞跃在会上透露,目前无锡新区已经完成了中韩科技金融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6月份将确定试验区的方案并向商务部申请,争取7月份挂牌成立。

舒飞跃说,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即将正式签订,这是两国的大事情,也是无锡的重大的机遇,“无锡新区将努力把试验区打造成中韩FTA政策的先行先试区、韩国优势产业承接的引领区”。

舒飞跃还说,无锡新区历经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韩资企业投资的重点区域,是中韩两国科技产业合作最紧密的地区。

现在有200余家韩资企业落户在无锡新区,投资总额超过120亿美元,有将近6000名韩国的人士在无锡新区工作生活。”他表示。

第五届中韩民间高层联谊活动”由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和韩中发展促进协会共同主办、中韩企业联谊会承办,活动主题为“加强交流,增强合作”。中国经济网是本次联谊活动唯一战略合作媒体。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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