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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2009年6月8日~2009年6月20日
l海关加强审价补税,广州海关1—5月审价补税1.4亿元
l海关总署举行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挂牌暨总署机关公职律师颁证仪式
l海关总署决定在部分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l海关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
l7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l个人所得税跃居我国第四大税种
l《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确定今后5年目标
制修订服务业标准1100
多项

l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十大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n海关加强审价补税,广州海关1—5月审价补税1.4亿元
近期,广州海关驻新风办事处通过综合分析,先后对两家凉茶生产企业进口的配料补税2万余元;通过后续价格核查,对一家长期分批进口聚醚亚酰胺,但审报价格偏低的企业补税73万元,有效遏制了低报、瞒报商品价格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州海关实施分类审价模式,加强对重点商品的分析核查,提高税收征管综合水平。1—5月该关共审价补税2891宗,同比增长5%;补征税款1.4亿元,同比增长21%
n海关总署举行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挂牌暨总署机关公职律师颁证仪式
2009617,海关总署政法司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挂牌暨总署机关公职律师颁证仪式在京举行。
这是继去年海关总署下发《海关公职律师工作管理办法》之后,在规范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n海关总署决定在部分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范围: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海关关区出口的海运和空运货物。
n海关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
海关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涉及58个商品归类
n71起我国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为促进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97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同时,为促进化肥行业平稳运行,支持农业生产,对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延长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征收出口关税的淡季时段,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税委会【20096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71日起,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主要包括小麦、大米、大豆及其制粉,硫酸,钢丝等,共计31项产品。
  二、取消部分化肥及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共计27项产品。同时,对黄磷继续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
  三、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3项化肥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的淡、旺季时段,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四、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主要包括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氟化工品,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共计29项产品。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部分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n个人所得税跃居我国第四大税种
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近日发布报告说,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n《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确定今后5年目标 制修订服务业标准1100多项
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获悉,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该部正在就《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今年将启动的259项服务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组织项目申报。据悉,《规划》已于210由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按照《规划》目标,到2013年底,我国将制修订服务业标准1100多项,服务业标准将达到4000项左右。
n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十大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65,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意见》围绕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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