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期预告|进出口活动审计实战(苏州)高级研修班
2021年7月22日-23日(共两天)
苏州万怡酒店(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88 号)
1)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
1)海关报关单位全面实施备案管理,可全程网办!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取消行政审批,海关对报关单位全面实施备案管理,实现全程网办,拟申请备案为海关报关单位的企业,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2)关税聚焦|企业合规申报指引----不同成交方式下进口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该如何填报?
针对进口货物不同的成交方式,报关单“运费”“杂费”栏应如何填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3)【规范申报】规范申报小课堂(第一讲)
规范申报要注意很多,品名、含量……, 小编整理了近期申报常见的错误一起来看看吧!
4)解读 | 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你该知道的事
2020年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2014年第90号公告中明确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了调整。该公告将原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了调整。近期,海关陆续收到了大量针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社会关注和公众咨询。我们对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以期更好地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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