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号(关于保税物流中心统计办法的公告)
除另有规定外,境外运入物流中心的货物和物流中心运往境外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原按照收发货人前5位分组统计的办法同步停止。
2)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
3)《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英对照文本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包括哪些内容,详见内文。
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服务电商企业绿色发展,引导电商企业提高绿色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企业发展模式,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1)解读|物流运输企业认证标准正式发布
《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及税则税目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2)政策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
根据相关业务调整实际,删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指定监管场地设置及管理规范中涉及进口废物原料查验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的相关内容。
3)问答集系列 | 市场采购那些事儿
在疫情全球蔓延、外贸出口受到影响的情况下,2020年1-11月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值6398.92亿元,同比增长33.7%,成为外贸新亮点。
4)解读 |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新规正式实施
2020年12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该公告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相对于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有六大关键性变化,我们和您一起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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