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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纵横专业分析】信用分类管理升级,AEO认证企业享受汇总征税优惠

2015年7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2015年第33号公告《关于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详见点击链接)。

按此规定,全国范围内的AEO一般认证企业、AEO高级认证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有资格享受汇总征税优惠。

2013年10月,汇总征税改革开始试点,“一份保函,全国通用”。截至2015年6月,参与试点的28个海关、81家企业累计汇总征税150亿元,涉及报关单6.4万票,海关审放的约4成应税报关单和5成左右税款实现货物放行后的按月汇总缴税。

汇总征税是一项颠覆性的制度

海关全面推行汇总征税改革,在有效监管前提下变“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传统模式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汇总征税新模式下,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即企业无需再向海关逐票申报纳税再提取货物,而是可以在提供税款担保后先行提取货物,事后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汇总缴付税款。

应税货物通关时间效率将提升和成本将下降

实践证明,汇总征税能够有效缓解逐票征税与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实行先放行后征税的模式,企业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从而实现货物的高效通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据测算,应税货物通关时间可节省70%

天地纵横建议

1)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降低通关成本、促进外贸发展。

2)此举可视为海关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的又一新举措。非AEO企业应积极申请AEO一般企业&高级企业认证,以尽快享受这一政策红利。

  新闻链接:  http://weibo.com/p/230418ba772ed10102w2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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