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动态
1、【综合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
行业动态
2、简政放权五个“再砍掉一批”推动“三个清单”划权责边界
3、国家标准委加快推进成品油标准升级发布第五阶段成品油国家标准同时启动第六阶段标准制修订工作
4、中西部成外贸出口新亮点
5、印度大使:莫迪访华将见习近平中印拟签逾20项经贸协议
6、中日韩自贸区第七轮首席代表谈判开启
7、东莞企业再遇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发难
8、中俄共建莫斯科-喀山高铁协议将有望月底签署
1、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保持我国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是事关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为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实现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3年跃居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强与世界经济融合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全球总需求不振,大规模国际产业转移明显放缓,世界科技和产业革命孕育新突破,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后一段时期,外贸发展既面临重要机遇期,出口竞争优势依然存在,也面临严峻挑战,传统竞争优势明显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企业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品牌产品占比偏低,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能力有待提升,外贸体制和营商环境需进一步改进。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这既是巩固贸易大国、建设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调整优化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我国外贸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外贸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深化外贸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商业模式和贸易业态,集成新的竞争优势,增强外贸发展的内生动力。
开放引领,互利共赢。以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带动贸易增长,扩大与贸易伙伴利益汇合点,形成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共创更大市场空间。
内外联动,持续发展。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平衡,逐步实现国际收支平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投资、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沿海与内陆协调互动发展。
夯实基础,重点突破。加强贸易与产业的结合,全面参与全球价值链、产业链重构进程,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目标任务。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努力提高新兴市场、中西部地区、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和品牌产品在我国外贸中的占比。力争到2020年,外贸传统优势进一步巩固,竞争新优势培育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推进市场多元化;着力优化国内区域布局,推动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着力优化外贸商品结构,提升出口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着力优化经营主体结构,促进各类企业共同发展;着力优化贸易方式,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大力推动我国外贸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推动出口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二是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三是推动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推动营商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制度规范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五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订转变。
三、大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
(一)推动国际市场结构调整。推动进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深耕美、欧、日等传统市场。加大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综合考虑经济规模、发展速度、资源禀赋、风险程度等因素,选择若干个新兴市场重点开拓,逐步提高新兴市场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促进质量好、档次高、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出口。
(二)推动国内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国家对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的总体部署,形成有利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产业链合理分工的新局面。鼓励东部地区重点发展高端产业、高增值环节和总部经济,提高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区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规模与质量并重提升。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有序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扩大与周边国家经贸往来。
(三)推动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协调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和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支持有创新能力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
(四)推动外贸商品结构调整。加强对重点行业出口的分类指导。继续巩固和提升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全球的主导地位。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发展水平。强化电力、轨道交通、通信设备、船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优势,着力扩大投资类商品出口。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稳定能源资源产品进口,完善战略储备体系。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促进贸易平衡,继续对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进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待遇。
(五)推动贸易方式优化。做强一般贸易,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品牌产品出口,发挥品牌增值效应,提高盈利能力。创新加工贸易模式,促进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延伸,稳妥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将整机、零部件、原材料配套、研发结算等向内陆和沿边地区转移,形成产业集群,构建发展新格局。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六)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培育服务新业态,加强研发服务、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业发展。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业出口;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重点培育和扩大通信、金融、会计等新兴服务贸易,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推进国内服务市场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和监管体系,促进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跨境流动便利。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四、加快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利用资本市场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收购兼并。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原始创新。鼓励企业以进口、境外并购、国际招标、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国内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大力推动我国标准国际化,支持通信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
(二)加快培育外贸品牌。研究建立出口品牌统计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推介拥有核心技术的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创立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品牌,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开展海外维权。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中国品牌海外推介力度。
(三)加快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检验体系和证书互认。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完善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平台,支持出口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加大对外技术质量磋商谈判力度,稳定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四)加快建立出口产品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将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有计划地针对不同市场、不同产品,采取与国外渠道商合作、自建等方式,建设服务保障支撑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标准,提高用户满意度。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发展远程监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在境外建立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等大型成套设备的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和备件生产基地,带动中国装备和服务出口。
(五)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大力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培育若干个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推进在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扩大商品出口。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其通关、物流、退税、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
(六)加强区域开放载体建设。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在全国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广东、天津、福建三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等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高地。积极探索开放平台转型升级的新途径,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园区打造成为我国高端制造、物流、研发、销售、结算、维修中心。
(七)加快建设对外贸易平台。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综合型、专业型和企业型基地。加快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培育若干个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国家级会展平台,打造重点行业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培育一批进口促进平台,发挥其对进口的促进作用。加强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证券、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市场,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等。
五、全面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
(一)深化贸易合作。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品对沿线国家出口,抓住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服务出口。顺应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加快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与相关国家开展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及准入谈判,扩大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扩大自沿线国家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二)大力拓展产业投资。推动我国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国门,促进中外产能合作,拓展发展空间。鼓励较高技术水平的核电、发电及输变电、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行业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支持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办厂。开展农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深度合作。深化能源资源合作,加强海洋经济合作。支持境外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三)优化周边经贸发展格局。巩固和扩大电力输送、光缆通信等合作,加快形成面向中亚、俄蒙、新欧亚大陆桥、东南亚、南亚等地区的国际大通道。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着力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打造若干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扎实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指导我国企业有序参与建设活动。
六、努力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格局
(一)加快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备案为主的管理模式,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签订高水平的投资协定,推动制订投资规则。大力推动中国装备“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合作层次。着力推动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等行业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境外产业合作,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并购。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稳步推进境外农业投资合作,带动相关产品进出口。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支持开展绿地投资、联合投资等,带动我国产品、技术、标准、服务出口。
(二)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和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外资作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载体的作用。
(三)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继续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贸易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以开放的态度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发挥自贸区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尽早签署并实施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推进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国—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中国—以色列、中国—斯里兰卡等自贸协定谈判和建设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适时启动与其他经贸伙伴的自贸协定谈判。大力推动内地和港澳的经济一体化,继续推进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贸区,加快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七、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学习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贸易规制,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海关、质检、工商等部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或推荐我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企业,建立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新模式,完善重点行业进出口管理和竞争自律公约机制。加强外贸及产业政策的合规性审查。加强双边对话与合作,促美欧等发达国家放宽对华出口管制。
(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大贸易便利化改革力度,降低贸易成本。推进大通关建设,全面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高效便捷的通关制度,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增强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立完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机制,推动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提升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引领多边、区域、双边国际经贸规则制订。继续深入参与多边贸易体制运作,广泛参与出口管制国际规则和管制清单制订。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加强贸易增加值核算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球价值链规则制订与利益分享机制。
(四)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应对贸易摩擦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建设,强化贸易摩擦预警信息公共服务,积极提供法律技术咨询和服务,指导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积极参加多双边规则谈判,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效化解贸易摩擦和争端。分析评估国外贸易投资法律、政策及措施,调查涉及我国的歧视性贸易壁垒措施并开展应对。依法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八、完善政策体系
(一)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完善外贸政策协调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完善外贸促进政策和体系。根据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社会责任等要求,依法完善商品进出口管理。加强外贸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通关、质检、退税、外汇管理方式等,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
(二)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适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密切跟踪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加强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互动,鼓励优势产业产能向外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国际产业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完善财税政策。在现有支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支持内容和方式,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改善公共服务,促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和布局,推动创新发展、品牌培育、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国际营销网络、境外服务机构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发展。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促进体系。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关税结构。逐步实施国际通行的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
(四)完善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在境外提供融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加强对有效益的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创新外汇储备运用,通过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走出去”。研究建立融资保险长期制度性安排,强化对外贸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更多的直接或间接投融资产品,开发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避险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走出去”,加快金融机构海外布局,提高为实体企业服务的能力。
(五)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重点市场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法规等收集发布。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驻外使领馆在提供市场信息、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作用。深化商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其在行业信息交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外贸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外贸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九、加强组织实施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是一项长期的、涉及面广的系统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商务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行动计划,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相关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工作。
国务院
2015年2月12日
2、简政放权五个“再砍掉一批”推动“三个清单”划权责边界
5月12日,国务院召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今年要再砍掉一批行政审批和核准项目、一批审批中介事项、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关卡、一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和各种行政管理中的繁文缛节,年内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当日的会议上,李克强引《礼记》《论语》详解政府工作报告中“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的表述。他说,纵观中国历史,凡盛世往往都“居敬行简”、轻徭薄赋,政府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
李克强指出,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必须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搞好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创新监管。建立统一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广随机抽查,做到公开透明,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推动政策落地
李克强指出,改革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主体和历史创造者。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能更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无限创造力,这是强国富民之道,是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升级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有助于增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更多人靠劳动和创造富起来。必须坚韧不拔推改革,清障排堵促发展,让创业门槛更低、创新天地更广。
李克强强调,转变政府职能,要继续在简政上下功夫,着力破除审批“当关”、公章“旅行”、公文“长征”等乱象。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截至目前,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约1000项左右,已经完成了本届政府承诺消减1/3行政审批事项的任务。目前国务院已经开始将简政放权的工作推向深入,比如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200项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同时彻底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
本次会议提出五个“再砍掉一批”,反映出简政放权正在向难度大的“硬骨头”推进。
对此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副院长梁忠民指出,现在国务院对于缩小行政审批,下放审批权限方面推进得很快。中央权限下放后,地方以及一些部门的改革可能跟不上。
“这可能会造成懒政问题,而进一步砍掉一些各种审批项目和关卡,同时建立好3个清单,可以解决如何监督懒政等实际执行问题。这就避免了政策变成一纸空文的情况,使得简政放权的政策尽快落地实处。”他说。
汇总审批项目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推动制定完善“三个清单”,用刚性制度管权限权,接受社会监督。三个清单,是指政府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和企业负面清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2月9日的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权力清单将明确政府能做什么,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能干什么。
通过建立“三个清单”和打造公开便捷的服务平台,构建激发企业活力的机制,给市场让出更大空间。这实际上也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办事难、成本高,这都是不应该的。今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积极推进制定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还要探索建立和完善负面清单。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指出,以后有了三个负面清单后,不只是企业做的是否合法,包括政府监管是否合法,都将有规定,“这方面将来对政府监管的边界也会有界定。”他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前国务院已经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汇总到一起,目前继续对一些项目实施消减。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编制出台权力清单,将这些政府部门审批的权限汇总到一起,继续实施简政放权的措施。
针对三个清单,竹立家认为,未来可能会出相关的政策文件,对于哪些可以做,政府如何监管,会有具体的说法。
“但是对于哪些需要禁止,可能还要深入研究。现在出现的新情况比较多,未来对哪些不能做会有具体的解释。”他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3、国家标准委加快推进成品油标准升级发布第五阶段成品油国家标准同时启动第六阶段标准制修订工作
从国家标准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5月8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第五阶段乙醇汽油、生物柴油和普通柴油国家标准,同时启动了第六阶段成品油系列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据介绍,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已于2013年批准发布。本次批准发布的第五阶段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车用油品标准全面达到第五阶段。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是我国发展替代能源、减少原油依赖的重要措施。目前欧盟已经全面使用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美国、巴西等国家也在广泛使用乙醇汽油,我国正在多个省市推广使用这两种油品。目前,我国乙醇汽油年均消费量约占汽油消费总量的1/4,新标准发布实施,为上述地区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实现替代能源推广和油品清洁化的双重目标。
本次发布的第五阶段普通柴油标准,参考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非道路用柴油质量标准,大幅提高了硫含量、润滑性、脂肪酸甲酯等指标要求,再次提高普通柴油清洁化水平,将显著降低拖拉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内河船舶等非道路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是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又一重要举措。据统计,我国2013年柴油生产量为17272万吨,其中约40%为普通柴油,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铁路、航运等领域。
与此同时,为抓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标准委着力推进成品油标准升级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修订第六阶段油品国家标准,同时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新标准将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提升技术指标水平,能够大幅拉动石化、汽车等行业的投资和消费,有力促进炼油装置、汽车制造等装备制造业的提质增效,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4、中西部成外贸出口新亮点
当前外贸形势依然严峻。据国家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7.5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7.3%。但外贸运行结构有所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中西部地区成外贸出口新亮点。为巩固我国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要求努力提高新兴市场、中西部地区、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和品牌产品在我国外贸中的占比。专家预计,如果相关政策能较快、较好地落实,外贸有可能在短暂触底后逐渐反弹。
增速不及预期
前4月出口增长,但进口疲弱,整体外贸增速不及预期。数据显示,前4个月,我国出口4.23万亿元,增长1.8%;进口3.27万亿元,下降17%;贸易顺差扩大3.4倍。
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也持续下滑。4月份,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为35.9,较3月下滑2.3,连续两个月下滑。
对于出口乏力的原因,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本报记者分析说,欧日等发达国家及金砖国家复苏乏力,总体外需不足,一枝独秀的美国经济主要是以服务业带动的,制造业方面却是在回流的,因而并未为中国的外贸企业带来机遇;印度、东南亚等经济体正在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梯度转移,其与中国在外贸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中国在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新的外贸增长动力尚未出现,外贸青黄不接;在欧元日元等货币相对美元大幅贬值的前提下,人民币汇率并未明显贬值,出口企业受到影响;中国利用外资的结构正在快速向服务业倾斜,制造业吸收的外资在加速流出。
进口下降则反映出内需不振。“中国经济处于新常态和三期叠加期,溢出效应下降,所以进口增长不及预期。同时,进口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同样规模进口,但进口金额却在减少。”白明说。
结构逐步优化
虽然整体形势堪忧,但外贸发展亮点也频现,比如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统计显示,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出口增长,加工贸易下降;传统的外贸大省如广东、江苏等7个省份合计进出口所占比重下降,而部分中西部省份出口较快增长。
“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在东部沿海,外贸大省都在沿海地区。现在,东部的弱势变成了西部的优势。”白明说,当前东部地区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出现短缺,而中西部地区用工比沿海便宜,承接了沿海地区一些产业转移;中西部地区建设投资需求大,增加了对设备、能源、原材料等商品的进口。
交通条件改善,经济实力增强,也助推了中西部进出口贸易的繁荣。白明表示,过去中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不便利,不适合开展外向型经济,现在铁路、高铁、公路大发展;国家多年来为西部大开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强了西部的经济实力。同时,中西部省份本身已经具备一定的优势,一些军工企业的产业配套能力较强。
“特别是‘一带一路’等项目的建设,使中西部地区辐射范围扩大到中亚、西亚和东南亚国家,对外经贸合作的空间增大。”白明强调。
措施还会加码
未来外贸发展还将面临诸多挑战。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5年春季)》指出,未来一个时期,外贸发展面临外部需求不振、传统竞争力有所弱化、外部限制措施增多等诸多挑战,加上国际市场份额已处于较高水平,进一步提高份额难度增大,外贸可能保持中低速增长。
但专家同时指出,我国外贸发展仍具备一系列有利因素和条件,政府在加强进出口退税、贸易便利化、装备走出去、自贸区建设、改善财政和金融等方面已做了很多工作。
在经济新常态下,改革外贸传统模式,培育竞争新优势至关重要。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若干意见》指出,大力推动我国外贸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努力实现5个转变:一是推动出口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二是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三是推动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推动营商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制度规范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五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订转变。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5、印度大使:莫迪访华将见习近平中印拟签逾20项经贸协议
印度总理莫迪将于14日访华。这是莫迪作为印度政府首脑的首次访华之行。5月12日,印度驻华大使阿肖克·康特表示,印总理纳伦德拉·莫迪此次访华将见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对中印关系展开进一步对话并加强合作。两国有望达成十几项具体合作项目,将签署至少20项经贸合作协议。
康特说,莫迪总理此访将会取得一些务实成果,有望进一步推动印中关系发展,落实去年习近平主席访印的重要成果,深化经济合作,为两国关系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会。
对于莫迪此访,康特透露,“这次我们将能见到实效。中国将增加在印度的投资力度,印度也希望扩大与中国的经贸与投资合作,两国有望达成十几项具体合作项目,还将签署至少20个经贸合作协议。现在我们的合作将不仅仅局限于北京与新德里,还将包含邦与省、市与市等各个层面的交流与合作,两国间各领域的合作正在进一步深化。我深信,莫迪总理此访将是一次意义深远的访问。”
5月14日至16日莫迪将到访西安、北京和上海三个城市。同时,这也是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9月访印以来两国间的又一次重要高层互动。
对此,康特说,莫迪总理此次来访中国,有望进一步推动印中关系发展,落实去年习近平主席访印的重要成果。
去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印期间,中印两国宣布,中方将在印度建设两个工业园区,争取未来5年向印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项目投资200亿美元。同时,习近平也表示,双方将“开展在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框架内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互联互通进程。”
据中国驻印度大使乐玉成介绍,中印双方企业正在为莫迪此次访华作准备,一系列务实合作项目正在商谈中,如果届时能够达成一致,初步估计不会少于100亿美元。
此外,乐玉成也曾表示,印度处于“一带一路”交汇之地,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天然和重要的合作伙伴。
中国与印度作为亚洲两个大的经济体,双方经济关系密切,中国是印度最大的贸易伙伴。截至今年3月的2014-2015财年,印度对中国的出口下滑了近20%至119.5亿美元,而进口则增长了18%至603.9亿美元,贸易逆差扩大了近30%至480亿美元,接近印度总贸易逆差的三分之一。
来源:凤凰国际
6、中日韩自贸区第七轮首席代表谈判开启
中日韩自贸区(FTA)第七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12日在首尔拉开帷幕。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三方与会官员将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定范围领域等相关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团出席本轮谈判,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通商交涉室长金学道和日本外务省负责经济事务的外务审议官长岭安政,作为韩、日两国首席代表参加谈判。在开幕式当天,三方代表表达了共同的心愿,希望通过签署高水平的FTA,三国可做到优势互补、实现“三赢”。韩通社援引金学道的话说,韩中日FTA将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挥核心作用。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中日三国2012年11月正式启动FTA谈判后共进行了七轮工作谈判,就货物、服务、投资、原产地、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等各领域展开磋商。为了让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从第六轮谈判开始,三方把谈判分为首席代表谈判和工作级别谈判,第七轮工作级别谈判于今年4月13日至17日在首尔举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未来首席代表谈判将专注于关键的遗留议题,比如如何对等开放市场等。
今年以来,中日韩三国共同提出加强经贸合作,推动自贸协定谈判。在3月举行的三国外长会上,三方积极评价三国合作取得的进展,充分肯定三国合作对三国自身发展以及东亚区域合作的重要意义,同意继续推进政治、经贸、可持续发展、人文、非传统安全等各领域交流合作,做好三国投资协定推广落实工作,加快推进三国自贸区谈判。
据报道,中日韩三国国内生产总值合计超过16万亿美元,占世界20%以上。三国对外贸易额近7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额的20%以上。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水平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
7、东莞企业再遇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发难
“五一”刚过,欧盟就给中国光伏业送来“关心”。日前,欧盟应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的申请,对中国生产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即“双反”)期中复审立案调查。EUProSun认为“中国企业所通报的价格一直低于其他企业”,其曾在2013年导致中国光伏企业被裁定征收53.4%的反倾销税。
欧盟又盯上中国光伏
昨日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挂出了一则消息,5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85414090”下。
根据欧盟反倾销法,反倾销行政复审包含“期中复审、期满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三大类。所谓期中复审,通常指反倾销措施执行至少一年后,外国出口商、生产商、国内进口商及原来的申诉方请求并提交了证明需要复审的肯定性资料,主管机关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征税。
EUProSun要求,就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的现有基准进行重新审查,理由涉及企业数量、价格、企业比重。
具体而言,EUProSun认为,一是自从接受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以来,在中国所通报数据(包含在现有基准中)中的中国企业数量显著增加,尤其是2014年年初;二是现有基准中的中国企业比重上升,并对现有基准产生重要影响;三是中国企业所通报的价格一直低于其他企业。
此前的2013年12月,欧盟就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35.5%~53.4%的反倾销税、3.5%~11.5%的反补贴税,并且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东莞一涉及光伏产品的上市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此次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背后的动机,继续征收“双反”税的可能性最大。
光伏产品出口欧盟利润偏低
EUProSun此次的“期中复审立案”,在上述东莞光伏业分析人士看来,并非孤立行动,值得包括东莞在内的光伏企业留意。
今年3月,欧盟调整中欧光伏价格承诺。欧盟提议,因为昱辉阳光、中盛光电与阿特斯太阳能违反中欧光伏组件最低价格(MIP)协议,要把它们从MIP除名。紧随着在4月,中欧光伏价格承诺中组件价格将提升至0.56欧元/W,太阳电池最低进口价格也涨到了0.28欧元/W。
赛迪数据显示,今年1-2月,我国太阳电池出口额小幅增长,欧洲尽管有限量限价措施,但是仍然为中国光伏出口的第二大市场,太阳电池出口额为5.72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5%。
前述东莞光伏业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利润本来就很低,原本“双反”案后的价格变动对参与承诺的企业影响不大,但欧盟4月份提高了进口承诺价格,无疑对出口企业造成不小的冲击。
“东莞出口欧盟的企业不多,更多是在做国内市场,受到的影响不大。”上述人士表示,目前,东莞只有南玻光伏参加了价格承诺,越来越多东莞企业在关注国内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新增广东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政策,对东莞光伏产业是一个巨大利好,将推动东莞多晶硅材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业的发展。徐海波更是明确认为,近三年东莞乃至全国光伏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机遇,国内光伏市场的需求量很大。
欧盟“双反”大事记
2012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3年12月欧盟就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为35.5%~53.4%,反补贴税为3.5%~11.5%,同时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来源:东莞日报
8、中俄共建莫斯科-喀山高铁协议将有望月底签署
中国高铁走向海外第一单将于5月底签署。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2日发布公告称,其旗下的中铁二院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俄罗斯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已中标俄罗斯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的勘察设计部分。目前该联合体正在就内部分工、工作计划和合作、管理机制进行磋商,正式协议有望于5月底签署。
“莫斯科-喀山高铁”是俄罗斯2008年11月颁布的《2030年运输发展战略规划》的组成部分,未来将延伸至叶卡捷琳堡。项目总里程770公里,最高设计时速400公里,轨距为1520毫米。铁路建成后,莫斯科-喀山间列车运行时间将从现在的14小时压缩至3.5小时。项目规划在2018年世界杯之前完工。
根据2015年-2016年“莫斯科-喀山-叶卡捷林堡”高铁之莫斯科-喀山段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区域规划和地界测定方案编制以及设计文件编制公开招标结果,俄罗斯铁路股份公司将与由莫斯科交通设计院牵头、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诺夫哥罗德地铁设计院参与组成的联合体签署合同。工程执行时间为2015年-2016年,项目实施合同金额为200亿卢布。
据中铁二院总经理朱颖介绍,400公里的时速是目前国际上最高设计速度,是中国铁路走出去项目中速度最高的铁路,也是将大量采用中国技术和装备在国外寒冷地区修建的高速铁路。
朱颖说,这条高铁大部分位于高寒地区,而中国在高寒高铁建设施工和高寒动车组装备方面都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2012年12月1日,世界上第一条穿越高寒地区的高速铁路——哈大高铁正式通车运营。哈大高铁动车组能在零下50摄氏度极限条件下正常运行。
据测算,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造价达10683亿卢布(约合213亿美元),中国将提供部分项目融资。项目建成后,沿线众多旅游景区将通过铁路串联起来,形成极具魅力的黄金旅游带,有利于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加快沿线旅游业的发展。据预测到2020年,总客运量将达到1050万人次。
中铁二院是中国中铁下属的勘察设计集团,是中国乃至世界最大最强的设计咨询企业之一。自2012年开始,中铁二院以中俄高铁合作联合工作组的形式,与俄罗斯开展该项目的前期技术和商务研究,从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对项目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编制了大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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