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导向,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6〕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明确提出拓展保税再制造业务,打破长期以来的政策瓶颈,推动这一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黄金业态从“受限”走向“鼓励”。
然而,相较于发展较为成熟的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的内涵、要求及相关配套政策仍不为多数人所熟知。本文将系统阐释再制造的核心定义,对比保税再制造与保税维修的差异,结合40号文政策导向,提出保税再制造发展的具体策略,为产业发展提供参考性指引。
一、再制造≠翻新、维修
(一)内涵和定义
要理解保税再制造,首先需明确再制造的核心内涵。不同于传统的翻新、维修,再制造是一项兼具技术创新性与绿色经济性的系统工程,其核心是通过专业化手段实现旧产品的“涅槃重生”,而非简单的修复或表面处理。
根据国家标准(GB/T 28619-2024),再制造是指通过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的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进行修复和升级,使其质量特性、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过程。
这一定义明确了再制造的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对象为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且需具备修复和升级价值;二是过程需依托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而非个体作坊式操作;三是结果需达到或优于原型新品标准,具备与新品同等的质量和质保能力。
(二)本质差异
再制造与翻新、维修的本质差异在于:
1.翻新仅针对产品表面进行处理,局部修复外观缺陷,未对核心性能进行系统性提升,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2.维修则聚焦于故障点的针对性修复,目的是恢复产品原有功能,不涉及全面的性能升级和系统性检测。
3.再制造 过“旧品回收—拆解—清洗—检测—修复/更换—装配—测试—包装”的完整流程,是对产品的全方位升级改造,最终实现“旧品变新品”的跨越。
(三)意义和价值
再制造的价值集中体现在三个维度:
一是绿色低碳价值,据专家分析,再制造可节省60%-90%的能源消耗,减少70%-90%的旧弃物排放,有效缓解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压力,契合国家双碳战略;
二是高附加值价值,经调研,再制造产品的利润率可达30%-50%,是传统制造业的2-3倍,能够实现“变旧为宝”的价值跃升;
三是产业协同价值,再制造产业的发展可带动先进制造、检测技术、新材料等相关产业协同进步,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
二、保税再制造与保税维修综合比较
保税再制造与保税维修均是综合保税区内的特色业态,均享受保税监管政策,但二者存在显著差异。结合40号文政策导向,我们对二者进行综合比较,明确业务边界与发展重点。
(一)红利导向与发展阶段不同
二者的核心政策均依托40号文,但政策导向各有侧重。
对于保税再制造,40号文的关键突破是:积极拓展“两头在外”保税再制造产品范围,支持区内企业对境外再制造产品开展国际物流分拨业务,且相关产品自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时,不适用我国禁止或限制旧品进口的相关措施。这三大突破彻底打破了保税再制造的政策瓶颈,使其从“受限业态”转变为“鼓励业态”,目前正处于政策红利释放期。
对于保税维修,40号文明确允许国内出口产品境外入区维修后复运出境,不受维修目录及旧机电禁止进口限制,同时,正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政策体系相对成熟,业务规模已形成一定基础。
(二)目标不同,深度各异
保税再制造是指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对境外入区的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升级改造,使其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再复运出境的“两头在外”业务,核心目标是实现产品性能的恢复与提升,最终产出“等同或优于新品”的再制造产品,且可叠加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功能。
保税维修则是指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对境外入区的货物进行故障维修、维护,恢复其原有功能后复运出境的业务,核心目标是解决产品故障,恢复产品原有使用功能,加工过程以局部修复、维护保养为主,物流功能仅为辅助。
理论上,保税再制造是“升级改造”,追求性能提升;保税维修是“故障修复”,追求功能恢复;再制造的加工深度远高于维修,产品价值提升空间也更大。
(三)能力和标准要求不同
1.能力要求
保税再制造企业需具备完善的再制造技术能力、专业检测设备和质量保证体系,部分行业还需取得专项再制造认证,确保再制造产品达到新品标准;保税维修企业则需具备相应的维修技术能力、检测设备和售后服务体系,重点保障维修过程的合规性和维修质量的稳定性。
2.质量标准
保税再制造可使用新料件、再制造料件,产品必须达到原型新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质保期,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可靠;保税维修产品主要使用维修用零配件,只需恢复至原出厂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满足基本使用需求即可。
(四)统计规则和结算有差异
统计规则方面,保税再制造一线进出口纳入进出口贸易统计,保税维修一线进出口不纳入进出口贸易统计。
结算方式方面,保税再制造可按再制造服务费、产品销售款等多种方式结算,而保税维修主要以维修服务费为结算依据。
三、保税再制造发展策略
40号文的发布为保税再制造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要推动其从“政策红利”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从政策、企业、监管、市场四个维度协同发力,破解发展瓶颈,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
(一)政策层面:完善体系,强化协同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综合保税区保税再制造管理细则,明确再制造产品的质量标准、流程规范、质量认证要求,统一行业发展标准,避免“各自为战”;同时,推动再制造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中国再制造产业的国际认可度。
二是推进保税再制造业务拓展。
在40号文基础上,切实拓展“两头在外”保税再制造范围,将高端装备、医疗器械、电子设备等潜力领域纳入,进一步释放产业发展空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打造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简化监管流程。
建立再制造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对高信用企业实施简化申报、低风险快速放行,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同时,优化工单核销流程,推行“线上核销”“无感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四是加强政策协同。
协调海关、税务、环保、外汇等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破解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五是强化物流分拨与旧品入区保障。
一方面,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搭建国际化物流分拨平台,整合国际物流资源,优化再制造产品进出口物流链路;另一方面,明确境外旧机电产品入区的审核标准、流程规范,简化入区申报手续,加强入区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既要落实政策放开要求,也要防范旧品入区带来的环保、安全风险,实现“放管结合”。
(二)企业层面:提升能力,构建生态
一是强化技术创新驱动。
加大再制造技术研发投入,重点突破无损检测、先进修复、表面工程等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同时,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打造核心技术优势。
二是完善质量体系建设。
建立与原型新品同等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ISO14001等相关认证,明确再制造产品的质保期,提升市场认可度;同时,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实现从旧品回收、再制造加工到产品出区的全程可追溯。
三是推动产业链协同。
与上游旧产品回收企业、下游物流分拨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构建“回收—再制造—分拨—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同时,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叠加物流分拨功能,提升全球供应链组织能力。
四是加快数字化转型。
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再制造过程的可视化、智能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利用数字化手段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监管层面:创新模式,优化服务
一是推行智慧监管。
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搭建保税再制造监管平台,实现对再制造产品、料件、旧件的实时监管,防范监管风险;同时,整合监管数据,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监管精准度。
二是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综合保税区设立再制造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资质办理、报关报检、环保检测等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培训,帮助企业精准把握政策导向。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
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设立再制造相关专业,培养兼具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缓解产业人才短缺压力。
(四)市场层面:打造品牌,拓展空间
一是加强品牌建设。
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打造再制造产品品牌,打破“再制造=翻新”的认知误区,提升市场认可度;同时,加强品牌宣传,突出再制造产品的绿色低碳、高性价比优势。
二是创新商业模式。
探索“再制造+租赁”“再制造+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依托国际物流分拨功能,建立全球再制造服务网络,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拓展国际市场。
三是强化绿色营销。
紧扣双碳战略,突出再制造产品的绿色低碳优势,对接企业ESG(环境、社会和治理)需求,吸引更多企业采购再制造产品,扩大市场需求。
四、同频共振,绘就保税再制造发展蓝图
保税再制造作为循环经济的黄金业态,兼具绿色低碳、高附加值的双重优势,40号文的发布为其发展打破了政策瓶颈,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与保税维修相比,保税再制造加工深度更深、产品价值更高、业务模式更灵活,是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重要抓手,也是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重要路径。
推动保税再制造发展,需要政策、企业、监管、市场协同发力:政策层面要完善体系、强化协同,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企业层面要提升能力、构建生态,筑牢产业发展根基;监管层面要创新模式、优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场层面要打造品牌、拓展空间,释放产业发展潜力。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见效和产业生态的不断完善,保税再制造必将成为推动我国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和循环经济体系构建。
附:国家标准(GB/T 28619-2024)简介
国家标准《再制造 术语》(GB/T 28619-2024)是我国再制造产业的基础性标准,替代原有旧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再制造领域的核心术语、定义及相关表述,为再制造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统一依据。该标准明确了再制造的核心定义、适用范围,区分了再制造与翻新、维修等相关业态的边界,界定了再制造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术语(如旧品回收、拆解、修复、检测等),同时对再制造产品的质量要求、环保要求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原则性规范。其发布与实施,有助于统一行业认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为保税再制造等相关业态的合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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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斌,天地纵横高级合伙人、香港新型国际贸易中心董事长、IBC国际易货中心董事,浙江大学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研究员、首届国际贸易服务博览会组委会执行主席、粤港澳大湾区AEO企业发展大会执行主席、中国报关协会智库专家、广东进出口商会高级顾问、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专家顾问、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副会长,出版专著10余部,担任多地政府招商顾问。带领团队,为100多个产业园区(海南自贸港、自贸试验区、综保区、保税监管场所、跨境电商综试区等)提供专业服务;带领团队服务超过1万家外贸优质企业,辅导700多家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
电话:13828765252 邮箱:danielxiong@mbas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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