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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专栏 | 从“一般”到“认证”:AEO新办法下企业过渡的核心关切与实操路径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修订进入收尾阶段,中国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将实现从三级到五级的重大升级。此次变革核心是增设“认证企业”AEO等级,破解我国与国际贸易伙伴AEO等级“接口”不对等难题,让更多企业共享国际互认红利。对于原237号令认定的一般认证企业而言,这既是跻身AEO体系、拓展发展空间的重大机遇,也面临合规适配、资格过渡等多重挑战,亟需精准把握变革核心、规避潜在风险。

一、新办法修订背景与核心变革解析

(一)修订背景:内外双重驱动下的必然升级

新办法的修订并非偶然,而是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与国内对外开放战略推进的双重必然。国际层面,世界海关组织(WCO)于2025年9月发布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2025版),明确强化对中小企业(MSMEs)的支持,探索梯度化、简化认证路径,同时首次纳入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议题,为各国AEO体系优化提供了国际参照。

国内层面,此前251号令取消一般认证企业类别、仅保留高级认证企业作为AEO等级的设定,导致我国AEO企业数量占比极低,难以满足AEO体系“扩面”惠及更多企业的发展需求。更关键的是,我国已与31个经济体、50多个国家(地区)实现AEO互认,但此前仅高级认证企业可享受互认红利,而欧盟(AEOC、AEOS、AEOF)、韩国(A、AA、AAA)、新加坡(STP、STP-Plus)等主要贸易伙伴均采用2-3个AEO等级划分,导致大量企业错失国际互认带来的通关便利,制约了外贸竞争力提升。在此背景下,新办法的修订成为破解上述痛点的关键举措。

(二)核心变革:三大调整重构AEO体系逻辑

新办法的核心变革集中于三大维度,形成“等级优化-标准差异化-保障动态化”的完整逻辑闭环:

一是优化信用等级结构增设“认证企业”作为AEO体系第二层级,与高级认证企业共同构成我国AEO体系核心,从根本上解决与国际伙伴的等级互认“接口”问题;

二是实行认证标准差异化针对不同规模企业制定适配标准,其中认证企业标准大幅简化,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合规准入门槛;

三是推行便利措施动态目录管理将原有固定便利清单调整为动态更新模式,确保认证企业可同步享受新增政策红利,强化资质含金量。

二、一般认证企业过渡的积极价值

(一)国际互认红利扩容,通关成本精准降负

新办法生效后,原一般认证企业若成功过渡为认证企业,将直接获得国际互认资格。根据海关数据,AEO企业货物出口到互认国家时,查验率、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均可显著降低。

通过认证企业与高级认证企业分级互认,中国海关将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相关AEO等级互认对应,形成更完善的国际互认网络。

(二)信用背书能级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

AEO资质作为企业的“国际贸易信用名片”,其价值不仅体现在通关环节,更贯穿于整个商业合作链条。一般认证企业过渡为认证企业后,企业将获得海关权威信用背书,显著提升国际合作方的信任度,在商务洽谈、项目竞标、供应链合作中占据优势。同时,在国内层面可享受优先通关、降低查验率及检验检疫监管频次等优惠;在国际层面可适用互认国家(地区)的简化申报、优先查验、担保减免等便利措施,形成“国内+国际”双重竞争力提升效应。

(三)差异化保障升级,经营稳定性显著提高

新办法的动态管理机制为认证企业提供了更全面的权益保障。一方面,便利措施动态目录确保企业可持续享受政策更新红利,避免因政策调整导致资质价值缩水;另一方面,新增的“容错机制”极具实操价值,明确轻微违规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年的整改期,整改到位后可保留认证资格,有效规避了企业因偶然失误丧失资质的风险。此外,认证企业还可享受与高级认证企业类似的国内跨部门联合激励政策,进一步增强经营发展的稳定性。

三、一般认证企业过渡的潜在风险

(一)自愿过渡与合规达标的内在矛盾

新办法赋予原一般认证企业自愿过渡的权利,但部分企业长期存在单证复核机制缺失、贸易安全体系不规范等问题,未真正达到AEO认证的核心要求。若此类企业为享受红利盲目申请过渡,可能导致AEO体系“扩面”与“提质”目标冲突,不仅会影响AEO国际互认的公信力,也会削弱国内联合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这种“形式合规”与“实效达标”的矛盾将在过渡阶段长期存在。

(二)形式合规与实效达标的甄别难题

新办法明确“弱化形式、强调执行”的认证导向,但部分长期未落实认证要求的企业,可能通过临时编造制度文件、补全记录等方式规避审核。若海关未能实施实质性认证核查,将难以精准甄别企业的实际合规水平,可能导致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蒙混过关”,进而拉低整个AEO体系的资质含金量。

(三)后续监管资源不足的合规回落风险

原一般认证企业数量庞大,新办法实施后,若海关需对所有过渡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认证审核及后续动态监管,可能面临认证人员、技术资源不足的瓶颈。监管力量的缺位将导致动态监管覆盖面不足、监管频次不足,无法及时发现企业合规管理中的问题,进而增加企业资质回落、违规失信的风险,影响AEO体系的长效运行。

四、多方协同应对:企业与海关的优化路径

(一)企业层面:以过渡为契机,筑牢合规根基

企业需摒弃“资质到手即终点”的认知,将AEO认证作为全球化合规运营的新起点。

一方面,要主动对照认证标准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补齐单证复核、贸易安全体系等短板,避免“形式合规”;

另一方面,要将AEO标准深度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建立常态化合规自查机制,确保合规要求落地见效,实现“认证一次、受益多年”的目标。

同时,要主动关注政策动态,精准把握过渡流程及要求,避免因流程失误影响过渡进度。

(二)海关层面:强化协同保障,提升监管效能

海关需针对性解决过渡阶段的核心痛点,保障新办法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政策宣导,通过线上培训、线下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精准理解过渡规则、认证标准及合规要求;

二是完善差异化审核机制,针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企业制定适配的审核流程,强化实质性核查,精准甄别形式合规与实效达标;

三是推进科技赋能,借助区块链、大数据、5G+AR等技术,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提升动态监管能力,缓解监管资源不足压力;

四是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联合激励政策精准落地。

五、展望:AEO体系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未来,AEO体系将进一步融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成为推动企业规范管理、提升诚信水平的重要抓手。随着智慧海关建设的深入推进,AEO认证将实现“云办理”“秒级验放”等目标,通关便利度持续提升;同时,AEO互认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重点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对于企业而言,主动拥抱AEO变革、筑牢合规根基,将成为把握外贸高质量发展机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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