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的公告(2024年第66号),这是对去年底《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加贸16条”)的进一步落实。此次改革旨在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简化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助力加工贸易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背景介绍
去年底,海关总署印发了“加贸16条”,提出“整合联网监管账册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管理模式”,统一适用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这一改革措施旨在通过优化金关二期账册管理系统,取消账册经营范围备案,简化企业管理流程。
目前,加工贸易企业在海关监管下,主要采用“联网监管”和“以企业为单元”两种模式进行账册管理。两种模式虽然都使用电子账册,但在管理要求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比如,“联网监管”账册需要执行“100%下厂核销”,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则无此要求,但其缺乏“联网监管”账册的滚动核销、周转量控制等便利功能。为此,加贸16条提出了账册管理模式和系统功能的整合优化思路。
二、66号公告的具体内容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公告(2024年第66号),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统一新设加工贸易账册类型。自2024年7月1日起,加工贸易企业新设立的账册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设立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账册类型填报为“E账册”。新设的E账册将按照现行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新设“以企业为单元”类型账册。
(二)原有“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继续使用。加工贸易企业前期已设立的“以企业为单元”账册可以继续使用,企业根据实际需求新设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并按规定办理剩余料件结转手续和原账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