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9号(关于发布《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公告)
为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制定了《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
2)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0号(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申报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落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明确手(账)册、保税核注清单等单证的填制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1)【政策解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申报填制规范公告解
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申报填制规范的公告,调整了加工贸易手(账)册、保税核注清单等单证的填制要求。
2)第六届全球AEO大会丨AEO企业便利措施再次增加 海关政策红利服务外贸质升量稳
为持续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的获得感,刚好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新增“两降低两提升”4个方面17项便利措施。
3)全球AEO大会期间达成3项新成果
全球AEO大会期间达成3项新成果:与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冰岛税务与海关署签署互认安排,与澳门海关签订AEO企业数据自动交换合作备忘录。
4)【保税监管】海关特殊监管区外保税维修业务指南
本文简要梳理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维修业务相关的政策,对区外保税维修业务进行介绍。
5)《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解析
2024年4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9号),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下面以电子账册政策“云课堂”的形式对《基准》做简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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