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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 | 天地纵横每周简讯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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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动态 —


1)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2022年第31号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现予公布。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共计8786个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 行业动态 —


1)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解读

2022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06号公告,公布了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新《标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正式实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以下简称“原《标准》”)同时废止。

2)新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问答集

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106号公告,公布了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新《标准》进行了大幅优化,受到社会和企业的广泛关注,结合社会和企业关注问题,小编为大家解疑答惑,整理形成了新《标准》问答集。

3)【企业管理】海关老师,我们想申请高级认证!

海关老师你好,我们企业现在想申请高级认证。海关总署最新发布了106号公告,请问目前相关认证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呢? 

4)【商品检验】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你需要知道……

对于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零部件的保税加工企业,由于其产品最终不在国内市场销售,如果该零部件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商品,我国制定了免办强制性认证的优惠、便利政策。企业经申请批准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5)【关税征管】快来减免你的滞纳金

依法为符合规定的企业减免税款滞纳金,既是海关依法行政,实现税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又是海关改进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如何减免滞纳金?一起来GET下这项政策红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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